委任契約書、 收據、權益通知函-尤清香

內容簡介

這是桃園市龜山區原陸光二村7號眷戶尤清香所提供,由於國防部短少眷戶輔助購宅款,而於民國108年(2019)5月6日委任卓策法律事務所張耀天律師開辦及資料收集工本費收據,以及署名發起人劉紹潭的權益通知函。

針對陸光二村、憲光二村、凌雲新村、建國一村、建國十五村、建國十八村、成功新村眷戶補助款短少問題,因為最高行政法院判決國防部敗訴確定,國防部乃於民國107年(2018)11月26日,發放補助款短少差額,將階325,602元,校階287,296元,尉士官階268,143元。當年因故未參加訴訟之眷戶因此不斷詢問,乃號召再提出訴訟,爭取應有之權益。

作者

尤清香

紀錄時間

2020-08-14T15:29:11.209+08:00

關鍵字

國防部短少眷戶輔助購宅款事件,桃園市,桃園眷村,眷村,陸光二村

來源

桃園市政府

材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