NO.68

House Story

 

眷村孩子王

受訪者:王高花子

媳婦仔王

從小算命先生說我是「媳婦仔命」,我六歲時父親將我送到高家庄做人家的養女,養父母很疼我,把我照顧得很好,每年姊姊過節都會來把我接回到山上與親父生母團聚,而我本性「許」,後來跟著養父母姓,所以才叫「高花子」。

為愛執著

我和先生是透過介紹認識的,要結婚時家人和村子裡的人都不贊同,都說阿兵哥很窮,我們還請地方代表來說服我養父母,甚至還騙我養母說:「他只大我13 歲(事實上大我 17 歲)」,最後我先生向朋友湊到了聘金,養父母坳不過我,還是答應了。

虎姑婆

民國 59 年,跟朋友借錢頂了憲光的房子。記得有一天女兒放學回來問我:媽媽什麼叫「虎姑婆(台語)?同學這樣說我」,我就和她解釋是什麼意思,隔天她去學校就打同學,後來同學知道我是台灣人,就再也不欺負她了,因為外面的人都以為住在村子裡的都是外省人聽不懂台語。

敦親睦鄰

剛搬進來憲光時,鄰居三個月都沒跟我往來,但我很好客又愛分享,鄰居小孩都會跑來我家玩,後來我只要一煮好菜,鄰居在外頭探望,我就會說:「進來坐啊!一起吃啊!」就這樣,打破了鄰里間不搭理的狀況,我先生個性很隨和,家裡時常有朋友來作客,常常忙到連初二都回不了娘家,在村子裡我們家的門幾乎都不關的,即使出門不在大家也都會互相照應。